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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财经学院《第二课堂成绩表》课外阅读学分实施办法(试行)
2022-04-28 10:30   审核人:   (浏览人数:)

 

   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生学生文化素质教育,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和阅读能力,拓宽学生知识、视野,现将阅读学分纳入学校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,具体实施细则如下:

一、阅读学分的认定原则及标准

1、在校本科生(不含专升本学生)从大一至大三期间,累计借阅图书数量达到一定相关要求,并按相关规定,经申请认定,通过后每学年认定合格可获得阅读学分0.2分,最高可获得阅读学分0.6分;

2、课外阅读数量要求:本科生(不含专升本)在大一至大三期间,总阅读量累计超30册(含30册),每学年阅读图书不低于10册,每本书的借阅时间至少一周,且专业类图书不低于5册;

3、为保证阅读质量,学生从借阅的书籍中选取任意一本撰写阅读报告或读书笔记,撰写读报告或读书笔记不低于2000字;

4、阅读数量和阅读质量同时认定合格,可获阅读学分0.2分,如阅读报告或读书笔记不合格,只认定借阅量合格,可获阅读学分0.1学分。

二、阅读学分认定时间

上班时间:周一至周五 上午8:30——12:00

下午14:30——17:00

三、阅读学分认定地点

图书馆(新、老馆)服务台

四、阅读学分的认定流程

1、学生自主查询图书借阅情况;

2、查询方式:

(1)图书馆(查询机)桌面查询图书进入“重庆财经学院书目检索系统”点击右上角“我的图书馆”输入一卡通号(学号)和密码借阅情况借阅历史;

(2)图书馆(网页)(http://lib.cfec.edu.cn/快速服务→读者借阅查询及续借输入一卡通号(学号)和密码借阅历史;

3、确定达到《第二课堂成绩表》课外阅读分学相关要求:

(1)本科生(不含专升本)在大一至大三期间,总阅读量累计超30册(含30册),每学年阅读图书不低于10册,每本书的借阅时间至少一周,且专业类图书不低于5册;

(2)为保证阅读质量,学生从借阅的书籍中选取任意一本撰写阅读报告或读书笔记,撰写一篇阅读报告或读书笔记不低于2000字;

4、学生在图书馆网页(http://lib.cfec.edu.cn/)自行下载:重庆财经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课外阅读分学认定申请表;

5、图书馆指定阅读学分负责人,从图书馆管理系统中查询学生的借阅数据,学生同时提交阅读报告或读书笔记一份;

6、图书馆每月月底汇总后报校团委录入学分系统,此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,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的有效证明。

成绩单申请表详见附件。

 

 

附件【重庆财经学院《第二课堂成绩单》课外阅读学分认定申请表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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