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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讨室使用管理办法
2021-03-01 11:54   审核人:   (浏览人数:)

研讨室是图书馆向读者提供的一个安静、独立的研讨空间,以便读者更好地在图书馆进行小组教学或学科研究讨论,是图书馆从单纯的“静态”环境转变为“静中有动、动中有静”的师生互动、学生互动、图书馆员与读者互动的讨论交流场所,成为启发式教学的第二课堂。图书馆新馆研讨室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:

一、研讨室使用时间

位置       适用对象       开放时间

大研讨室   全校教职工     8:30—21:30

中研讨室   全校师生       8:30—21:30

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。

(注:大研讨室含有平板一体机,可通过笔记本电脑或高清连接线投屏,发射端驱动U盘和高清连接线在一体机下方,可向前台服务台咨询。)

二、预约办法

1.预约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的8:30—17:30(寒暑假和法定假日除外)

2.预约方式:

(1)网上预约:通过我校OA系统预约(信息门户->个人中心->OA->会议管理,快捷通道:http://oa.cfec.edu.cn/);

(2)微信预约:关注“重庆财经学院图书馆”微信公众号

点击底部菜单栏后进行“借阅证绑定”(用户名、密码均为学工号)后,即可点击“研讨室预约”完成;若无法登录,可尝试将密码改为身份证后6位。

若之前绑定过,可直接用微信公众号扫码下面二维码

若有其他方面使用的问题,欢迎到教学楼1108办公室咨询。(或致电88968661)

(3)企业微信端预约:工作台-我的会议-会议申请-图书馆研讨室

三、使用流程

1. 预约人请于约定使用时间前10分钟到新馆服务台填写登记表,随后凭一卡通让服务人员打开研讨室。如超过预约使用时间30分钟仍未到前台登记,则预约自动取消。

2. 使用完毕到总服务台处归还钥匙并注销使用。

四、管理规定

1.使用人数在三人以上(含三人)的团体,均可申请借用研讨室,最长可使用三天。

2.研讨室目前只针对教学活动、学术研讨以及社团活动提供支持,日常学习及其他活动不在使用范畴之列。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未报批的活动。

3.每人每天只能预约一次研讨室,同一人、同一小组不得同时预约多个研讨室。

4.使用时应在预约的研讨室和排定的时间段使用,不得自行转借、交换和更改时间。预约后若不能如期使用,请预约者提前告知图书馆取消预约。

5.请遵守公共场合礼仪,言行举止及着装要文明得体;不得在室内吸烟、喝酒,不得吵闹、喧哗,以免打扰到其他读者。

6.未经许可,研讨室内不得擅自移动及私自架设各种设备器材。若因借用人使用不当导致室内设施损坏或遗失,须照价赔偿。

7.使用结束后,借用人应关灯、关窗,将室内收拾干净,桌椅排列整齐,锁好大门,并即刻与前台工作人员联系,经确认场地、设备、家具完整无损,方可交还钥匙取回证件。借用者自带的物品,应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丢失,责任自负。

8.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图书馆将予以批评或取消其使用资格,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

9.本馆如有特殊需要,有权提前通知预约使用人,取消或变更使用时间。

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最终解释权归重庆财经学院图书馆。

重庆财经学院图书馆

2021年3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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